备案是中国大陆的一项法规,使用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通俗来讲,要开办网站必须先办理网站备案,备案成功并获取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后才能开通访问。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同时也为了您网站的自身利益,我们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未进行非经营性ICP备案及备案失败的网站,将不予开通,并不对客户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它后果承担责任,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
我们再次郑重提醒您:请根据自己网站性质提前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我司只被允许应客户委托代办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请您务必提高对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工作的重视度,勿使自己的网站处于不符合ICP备案要求的状态。
以下信息提供您参考:
ICP备案号以工信部网站公共查询为准:beian.miit.gov.cn
不备案的影响
对于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在取得备案号后才能开通网站,否则会被阻断。
(1)如果您没有提交过备案,需要将域名解析至三五互联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三五互联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网站和域名资料,办理ICP备案。
(2)如果您已在其他接入商(即服务器提供商)处完成备案并获取备案号,需要将域名解析至三五互联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三五互联备案管理系统,办理接入备案。
备案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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